我市首幅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成交
前天下午,我市首幅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成交。该地块位于华士镇张家港河以西、幸福大桥南侧,地块面积68.58亩,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,出让年限为50年,成交金额为2597万元。这标志着我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“同地同价同权”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。 据悉,以往我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利用,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出租的方式为主,部分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利用,利用模式单一,管理也比较粗放。2020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的新《土地管理法》明确,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,这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扫除了制度性障碍。 “这块地的成功入市,充分显现了集体土地资产的市场价值,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、优化了城乡建设用地格局、提高了城乡建设用地利用水平,对于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、增加村民收入、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、用活用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,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。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吴勇说。 作为全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,江阴以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目标,寻求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有效途径,探索建立“同权同价、流转顺畅、收益共享”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,通过在条件比较成熟的华士镇华西新市村开展试点,以点带面、全面推进,充分挖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潜力,推进集约节约高效用地,助推全市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。( 潘逸青 杨颖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