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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探明代粮长制度对梧塍徐氏 五代人的影响

浅探明代粮长制度对梧塍徐氏五代人的影响
  蔡亚春
    梧塍十三世徐经夫人杨氏于正德九年(1514年)写下《杨氏夫人手书分拨》,是为三个儿子治、洽、沾分割安排家产的契约文书。这份史料,不仅是徐霞客先祖徐洽迁居旸岐的根据,手书内容详实,也真实地反映了当时徐家的家产、婚嫁往来、承担的赋税徭役等内容,为研究明代乡绅生活提供了生动范本。其中明确提出“既分之后,各照受分官民田地,办粮当差,毋得抵捱,及有重大差使,如粮长等役,三分均当协办。”(《徐霞客家传·民谱卷五十六(内行传序》)杨氏夫人郑重其事将“粮长”等役写入分家书,意味着这项工作对徐氏家族的重要性。基于这一史料,笔者选取明朝初期(1368年)即徐氏第九世徐麒,至手书年份(1514年)即第十三世徐经夫妇,徐氏五代人生活的146年间,明朝推行的“粮长制”和徐家的关系作以下初浅探析。
    一、明代初中期粮长述略
    (一)粮长的由来
     粮长设于明朝初年。“粮长者,太祖时,令田多都为之,督其乡赋税。”(《明史·食货志二》)。《崇祯江阴县志·里徭一》:“国朝役法,以编民十一户为一甲。十甲为一里,亦曰一图。每甲择丁田多者一户为长,领中产十户为甲首……每年输一甲应役,管摄十甲,催办钱粮。”
《崇祯江阴县志·重役一》:“国朝例有囤户以征敛,有运夫以输将,又每乡命富厚者一人总其敛运,谓之粮长。正嘉间有库子,有斗级。隆万间,有坊长,皆重役也。库子始于嘉靖十一年,巡抚陈(忘其名)令一县库贮赎纸等项银两物件,每岁于均徭人户内……于是有万金之家不能当数月差。一岁之差累至数年不清者。”
    光绪《嘉定县志》特别设“役目”条,把明代洪武、嘉靖、万历三个时期及清朝役目都清清楚楚地记录如下:
“明朝洪武间:里长、甲首、膳夫、斋夫、馆夫、弓兵、禁子、库子、马夫、富户、斗级、 祗候、夫录、钟鼓夫、铺司、粮长、塘长、解户、火夫等
嘉靖时:里长、库子、斗级、禁子、粮长、解户、老人、塘长。
万历时:里长、粮长、塘长、解户。
国朝(清):保正即里长、里书、粮长、耆民、经催、塘长、排年。”
    从上述史料可以看出,明朝初年就设立粮长,粮长负责粮长督一区赋税。
    (二)粮长的性质
    1、粮长是一种重役。明代徭役名目繁多。总括起来可分为三大类,即以户计的里甲,以丁计的均徭,还有一种是临时的徭役叫杂泛。均徭就是按户口人丁为摊派对象的徭役,根据每户人丁(主要是男丁)无偿为官府劳动。粮长是以丁为计的重役。嘉靖《江阴县志》明确指出:重大役次曰粮长,负责催征解运粮税。
    2、封建社会的田赋和徭役,都是以田地和人作为征派对象。洪武十七年,朱元璋对户部大臣说,“民有田则不租,有身则有役,历代相承,皆循其旧。”(《洪武实录》卷一六五)。明朝初期,朱明政府就对全国人口进行了普查登记,发放“户贴”的勘合文书,作为均徭的基数。这种文书,类似现在的介绍信,骑缝处盖上印章。百姓自己保存一份,户部保存一份,两份的印章合起来是一个完整印章。如果百姓瞒报人口,当地官员和百姓都会受到惩罚。如明代李诩《戒庵老人漫笔》卷一“半印勘合户帖”条,录有洪武三年户贴的内容:
    “户部洪武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钦奉圣旨:说与户部官知道,如今天下太平了也,止是户口不明白哩。教中书省置下天下户口的勘合文簿……比着的,便是好百姓,比不著的,便拿来做军。比到其间,有司官吏隐瞒了的,将那有司官吏处斩……百姓……便拿来做军。”
    (三)明朝初期,担任粮长的权利
    1、有可能提拔做官。明朝前期定都南京。“太祖都金陵,四方贡赋,由江以达京师,道近而易。”(《明史·食货三·漕运》)粮长运粮进京路程短,还可以接受皇帝召见,面听“圣谕”。粮长一旦被明太祖看中,还可以授予官职。如乌程粮长严震直,“每岁率先输粮”,得太祖赏识,授布政司参政,留治通政司事,不久升任工部尚书。(《明史》卷一五一《严震真传)
    2、可以减免罪行。洪武八年,明太祖给予粮长以法律上减罪的特权:上谕御史台臣曰:比设粮长,令其掌收民租,以总输纳,免有司科扰之弊,于民甚便。自今粮长杂犯死罪及徒、流犯,止杖之,免其输作,使仍掌税粮。御史台臣曰,粮长有犯,许纳铜赎罪。制可。(《洪武实录》卷一0二)
    从上述史料可以看出,由于粮长历年赴南京都能接受朱元璋召见,有机会被选拔作官,又有法律减税罪的特权。因而,粮长成了乡间地主乐于担任的具有半官、半民性质的职务。永乐迁都北京后,勘合由南京户部宣谕给与,粮长见不到皇帝了。粮长的身份虽有所下降,但其在乡间的威风依然不减。松江人何良俊说:“余农家子也,……自祖父以来,世代为粮长垂五十年……然尝忆得小时,见先府君为粮长日,百姓皆怕见官府,有终身不识城市者,有事即质成粮长,粮长即为处分,人人称平谢去。”上述资料透露了两个信息:第一,何家几代人担任粮长一职,第二,粮长的地位在乡间还是很高的。
    3、明朝初期粮长可以世袭。洪武前期,粮长没有任期。洪武三十年令正副粮长三名“轮流应役”,即粮长职务没有解除,只是轮流执行催征解运之役。永乐年间改为“岁更”法,即一年一换。但是,到了宣德年间(1426-1435)又普遍实行永充制。永充制,就是世袭制。
    “高皇帝……以殷实户充粮长,……盖有屡世相承不易者。……永乐以后,渐用岁更。宣德初,户部言,粮长岁更,顽民玩之,故多负租,请如旧便(即原永充制)”(顾炎武《天下郡国利病书》第六册,苏松)
   (四)明初担任粮长的条件和职责
    粮长得力与否直接影响税粮的准时足额入库,影响国家财政收入。为此,明统治者对粮长人选非常重视。
   1、担任粮长的条件。朱元璋痛恨元朝贪官污吏,为了革除官吏对税粮的贪污中饱,确保田赋收入的兑现,挑选乡间地主履行政府职能,“以此良民治良民,必无侵渔之患矣。”这是明初政府一方面不信任元朝官员,另一方面也是笼络地主乡绅,巩固新生政权、收买民心的手段。因此,挑选粮长的对象都是家道殷实、地方威望高、“以田土多者”的巨室为粮长。这些粮长,“大者督粮万石,小者数千石。”粮长自身就是纳税大户,督办完成一个区域的税粮,首先自己必须带头缴纳。
    2、粮长的职责。首先是督收、解运税粮。“粮长者,太祖时,令田多者为之,督其乡赋税。岁七月,州县委官偕诣京,领勘合以行。”(《明史·食货二》)其次,农闲时会集乡中父老,劝导耕种,还要协助官府编制黄册或鱼鳞图册。第三,可以向皇帝面奏拒纳税粮的“刁顽”人户,具报灾伤及抛荒土地,请求豁免这些土地税粮。
   (五)粮长履职之苦
    1、路途远、耗时长、一路关卡多,造成运输费用大。《崇祯江阴县志·重役二》“太祖高皇帝令江南富户亲运白熟粳糯细米解京(南京),后免而旋复。夫七省粮储备俱用军漕,独此五郡白粮必须民运。圣意深远,未敢仰视。但尔时定鼎金陵,苏常仅三四百里,松嘉湖亦不出千里,一帆可达。无关津盘验起剥之劳;无越江涉淮湖河游闸之险;且法制严明,无衙门守候勒索耗赠之费。又元政征徭甚轻,民之百万数万者,指不胜屈,役之尤易。今则民困甚矣,而赋额愈增。官派之耗、役、夫、办、车水二脚役、银等。既以四石而致一石私贴之。补船、补库、勒索、铺垫、批头各长例挂号销单问罪,又不止一石而派六石,通计之大率必十石方致一石。从上述史料看出,1421年朱棣迁都北京后,苏常五府百姓税粮运输从南京运至北京,运输费用大增,江阴百姓要以十石的损耗完成原本一石税粮的任务,负担实在太重。
     2、粮长催缴难,为完成任务只能自垫,导致破产的多。明朝初中期,粮长制度在法律保障下执行还算顺利,粮长、粮户、兑粮官军都按政策规矩办事。“成化、弘治以前,里甲催征,粮户上纳,粮长收解,州县监收。粮长不敢多收斛面,粮户不敢搀杂水谷糠粃,兑粮官军不敢阻难多索,公私两便。政治清明、法律严谨,缴粮、纳粮、验粮都清清楚楚,规规矩矩。”
    后来,法律松弛,农民土地兼并,投机者钻空子多,粮长完成任务困难了:“有司不复比较经催里甲负粮人户,但立限敲扑粮长,令下乡追征。豪强者则大斛位收,多方索取,取至鸡犬为空。孱弱者为势豪所凌,耽延欺赖,不免变产补纳。……其实收掌管粮之数少,而科敛打点使用年例之数多。州县一年之间,辄破中人百家之产,害莫大焉。”(《明史·食货二》)强悍一点的粮长,为非作歹,加重百姓负担;能力差点的粮长,为了完成任务反而倒贴家产甚至破产。
     二、浅析明初至明中期徐氏五代人承担粮长之役的酸甜苦辣
    (一)徐家满足当粮长的条件
    从第一部分看,明王朝初建时需要巨室担任粮长,徐家符合这一条件。  
    1、从第九世徐麒开始至十三世徐经杨氏夫妇,都是“巨室”,满足当“粮长”的硬条件。
    “(麒)既归,手自开辟,田亩广连阡陌,有司推为乡赋长。”《徵君心远公传》“家极丰盈,至君辟畦连阡,原田每每,储橐益广。然富而好礼,见义必为,赈荒周乏”《本中徵君墓志铭》“元献之大父梅雪翁,承累世丰硕之业,以赀甲于江南,而敦诗悦礼,著为家法……”(倪岳《赠徐君尚贤荣荐序》(《民谱》卷五十七《题赠序记》))李东阳《明故中书舍人徐君墓志铭》开篇第一句“常之江阴有巨族曰徐氏……”“世隐于农,为大族,岁出田赋以供国用,多至数千石,其大父尤好义,朝廷为旌其门,江浙间字称景南也。”吴宽《乡贡进士徐君墓志铭》(《民谱》卷五十四《志铭》)“吾邑之徐,为江南著姓,齿巨室者必先焉。盖洪武初,有本中甫以怀材抱德辟于有司,家有埒封君,世居江阴之梧塍。一传而为承事公景南,再传而为中舍公惟正。父作子述,赀日益丰,田日益辟……”薛章宪《乡进士徐君衡(徐经)父行状》(《民谱》卷五十四《行状》)
    2、徐氏在当时地方上具有很大社会影响力。
   比如,徐麒的影响力深远:“澄江以徐氏为望族。自其始祖本中以布衣奉高皇命使蜀,辞官归里,朝士高之,赋诗送别,为国初盛事。本中归而出粟赈恤,为德于乡。及其殁也,当世名公,若魏文靖、王文瑞、胡忠安、叶文庄辈,皆哀挽铭诔,语无虚美,大书深刻,传播海内。大江之南,以碑板不朽先德者,由徐氏风之也。”徐麒死后,当时的明朝大臣魏骥、王直、胡广、叶盛等都对他写下各种形式的悼念文章。徐麒之后几代在社会上威望很高,徐悆还协助官府追缴了马驮沙(今靖江市)欠税等。此处不再细说。
    (二)徐家当粮长的历史很长。
    从第一部分内容看出,朝政府在洪武年间便在全国推行粮长制度。据《江阴市土地志》大事记记载:洪武十四年(1381)江阴以户为主编赋役《黄册》。经调查户籍,每户各给一贴,备注籍贯、人丁、田产于上。每10年按户将丁口、田产变动情况更造户贴。徭役是十年轮流一次。自明朝初期洪武元年1368至杨氏夫人写分家书正德九年1514年,这147年间,徐家会轮到10余次担任粮长的徭役。
   以下内容是笔者认为徐氏历代担任粮长的证据:
   1、第九世徐麒担任过粮长。“(麒)既归,手自开辟,田亩广连阡陌,有司推为乡赋长。”《徵君心远公传》“已复推长郡赋,早夜尽心,匪亟其敛,众自欲将,而上下相安于乐利”(P23《本中徵君墓志铭》)
   2、第十世徐忞担任过。“永乐已亥(1419年),邑令重其行,辟长万石粮于乡。时子(景)南克类,请代劳奉公,一遵庭训,民安赋集,公私称便,郡邑官僚而下,咸奖重之”《本中徵君墓表》。
    永乐已亥年,徐麒已58岁,徐忞27岁。父子二人,一个日渐衰老要退居二线,一个正当壮年可以接班“请代劳奉公,一遵庭训,”徐忞极有可能多次随父入京(南京),熟悉运粮事务流程,也和朝廷官员多次接触,积累了大量人脉。比如,在正统年间,徐忞、徐悆奉父之命送赈灾捐粟八千斛至北京,受到明初重臣礼部尚书胡濙的青睐,还撰写《送义士徐景南、景州谢恩还乡序》相送。
    3、第十一世徐颐、第十二世徐元献可能担任粮长。笔者目前掌握的资料中暂未发现明确徐颐(1422-1483)、徐元献(1455-1483)担任粮长的记载。由于宣德年(1425-1435)之后,明朝对粮长制定为“永充制”,即世袭制。加上联系杨氏夫人的手书,可以推定,这两人生活的时代,徐家还是负担了粮长之役。
    4、第十三世徐经有明确记载。“君(徐经)于家事无所芥蒂,然操之有要,内外井井,盖由其祖中舍公累讲画所定,循袭既久,靡所阙遗,如方圆有定,不可复加;君特挈其领,举其纳而已……”薛章宪《乡进士徐君衡(徐经)父行状》(《民谱》卷五十四《行状》)此段讲徐经在家务事处理上基本按照祖父徐颐那时的做法执行。徐经夫人的分家书中明确向三个儿子安排应对“粮长”等重役之事。
    (三)徐家是尽职尽责的粮长。
    1、督粮公平公正。“(徐麒)人服其行义,乐输恐后。”《徵君心远公传》“……(徐悆)民安赋集,公私称便,郡邑官僚而下,咸奖重之”《本中徵君墓表》。
     2、积极捐赈粮物,得到朝廷表彰。“正统间,岁大祲,朝廷下劝之令。公曰:粟不可不积,亦不可不散。已有余,而人不足,不仁也。况朝廷有命乎!”乃命二子南、州各出粟四千斛助赈有司。《徵君心远公传》景泰、成化年间,徐家父子又捐粟赈灾。除此外,在地方上也慷慨解囊,做了许多好事“内修宗谱、家庙,外立义阡、义井,建桥梁、廨宇、塘闸、裒刻名贤撰述,费皆不赀,略无所靳”(《隐君退庵公传》)
    3、为贫困户完成税粮买单。除此之外,徐家为富且仁,还能为贫困农户负担税粮。“(徐颐)家故饶,公以勤俭拓之,更以义散之,虽千金无吝色。有逋谷贫不能偿者,举数千石悉捐之。”《内翰一庵公传》
    (四)徐家担任粮长后的利弊得失。
    1、初期家底雄厚捐粟做官,免去部分徭役。P34“……旌为义官,仍蠲其徭役……”徐麒长子徐忞“有司以闻,诏旌表其门曰 ‘义民’,景泰中,复输粟,拜七品官”、次子徐悆“复以赀补承事郎(正八品),以荣终身。”三子徐应也捐粟得官免役:“……景泰中,江南大饥,出粟二千石以资养民之费。有司以闻,荣授冠带,复其家丁役……”
    2、结识了朝野高官雅士。这一点已成为徐学界共识。下面略数为徐氏赠文留墨者一二:为徐颐写过《寿中书舍人徐君六十序》的李东阳,官至吏部尚书,华盖殿大学士;为徐元献写《乡贡进士徐君墓志铭》的吴宽,曾官至吏部尚书,写《像赞》的王鳌,任户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;还有为徐经遗作写《贲感集序》的文征明,和唐伯虎、祝允明、徐祯卿并称“吴中四才子”……在徐氏自己的文稿叙述中,也有喜欢和贤士交流的记录:“遇宾朋过之者,必极款洽,择善与交,久而益敬,故乡邦贤士大夫皆倾心与之游”(《本中徵君墓表》) “惟四方贤士大夫至,刚坐论竟日”(《春元西坞公传》)
    3、中期家境衰落应对徭役力不从心。徐氏至第十一世徐颐开始,家中人口增加,收入变少,但明朝中期,土地兼并严重,田产收成不好,许多租户欠债现象增加,粮长运输成本又因迁都翻倍,徐家财政开始收缩 “君罹诬讼之余,连值歉岁,经划颇艰……”幸亏有徐颐夫人颜氏节俭执家,善于经营,家境又渐渐好转。但总体趋势是开支大、收入少,徐家经济已开始走下路了。至第十三世杨氏夫人在分家书中更真实描述徐家的经济状况,只能应付日常开支“……近年门户重大,人口众多,使费烦难,以致揭债,银钱米麦不能积蓄盈余,无以标拨……”“数十年来水旱荒歉,每每匮乏,兼府县差使,若修学、修城等项家门费用,若婚男嫁女之类一切家务,多端劳心劳力,不得一日安寝……”《杨氏夫人手书分拨》但是,俗话说,饿死的骆驼比马大。徐氏仍是承担国家重役的大户,粮长这个徭役是徐氏家族承担的沉重经济负担。为此,杨氏夫人在分家书中嘱咐三个儿子(治、洽、沾)分家不能分心,一起分担这一重大徭役差使。
 
作者:蔡亚春(江阴市徐霞客研究会会员)
工作单位:江阴市税务局
联系电话:13616161775
 
参考文献:
《简体字本二十四史之明史》(清)张廷玉等撰  中华书局2000年1月第1版
《剑桥中国明代史 1368-1644年上卷》(美)牟复礼 (英)崔瑞德著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2年2月第1版
《(崇祯)江阴县志》(明)冯士仁修 (明)徐遵汤 (明)周高起纂  无锡文库第1辑
《嘉靖江阴县志》(明)赵锦修(明)张衮纂 刘徐昌点校
《弘治江阴县志》(明)黄传修、方谟、赵锦修、张衮著 《无锡文库》第一辑
《江阴市土地志》 《江阴市土地志》编纂委员会编著 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5月第1版
《徐霞客家传》吕锡生编著 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6年5月第1版
《梧塍徐氏宗谱》 (江阴市图书馆馆藏)
《戒庵老人漫笔》(卷一) (明)李诩 中华书局 1982年第1版
《明代赋役制度史》唐文基撰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