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梧塍徐氏的懿行善举之一:忧国忧民输粟赈灾
刘徐昌
梧塍徐氏出了个振奇士徐霞客,论者认为徐家之所以能出这样一个伟大人物,徐霞客的个人努力是其主要因素,但与其母王孺人的教育,甚至与其父的影响是分不开的。笔者认为徐霞客之所以能成为徐霞客,与他的家庭影响固然是分不开,而其二百多年的历代家风对徐霞客也具有深远的影响。由此我们在研究徐霞客成长过程中对梧塍徐氏的家风传统、懿行善举的研究也非常有意义。
梧塍徐氏从九世孙徐麒(梧塍徐氏以徐锢为一世祖)至十七世徐宏祖共经历了九代270多年。从有文字记载的史料看,这九代中,每代都有懿行善举,创造良好家风,并代代传承不替。总括起来,他们主要做了三大方面的善事,即输粟赈灾,重建祠宇、修造桥梁。现先论其忧国忧民、输粟赈灾之事。
“正统四年(1439)夏三月,京师大水,坏官舍民居三千三百九十区。顺天、真定、保定三府州县倶大水。”是年“六月乙末,京师地震。丁酉,以京畿水灾祭告天地。”(《明纪•英宗正统四》卷十三)这年的朝廷真是雪上加霜,既是水灾,又有是地震。于是“朝廷有劝分之命”(陈敬宗:《明故徵君墓志铭》以下简称《墓志铭》),也就说,朝廷下了诏书,号召天下士绅、富户捐献钱粮赈灾救民,为国分忧。皇上下诏的事传到江阴后,梧塍徐氏年届79岁的徐麒(1361—1445,字本中,号心远)对大儿子徐忞、二儿子徐悆说:“粟不可不储,复不可不散;不储则难以展德,不散则易以致殃。吾有余人(而)不给,非仁也。况天子有命乎?亟散之,勿后。”(《墓志铭》)徐麒话的意见是,儿子啊,对于一个家庭来说,粮食是应该积聚的,如果平时不注意节约用粮、积聚粮食,那么这样的家庭就是没有道德的家庭。积聚了粮食就一定要输出、散给,如果只积不散,有时就会招致祸殃。我们家的粮食富足有余,别人都因受灾而忍饥挨饿,这是很不仁义的事;更何况天子已经下诏书,发出了捐粮赈灾的命令,你俩赶快行动起来,将自家的粮食捐献出去,千万不要落后于人家!
徐麒有4个儿子,长儿子徐忞(1393-1475)次儿子徐悆(1406-1459),三儿子徐應(1422-1465),四子徐懋(1439-?),徐忞当年是47岁,次子徐悆是34岁,三儿子徐應还只有18虚岁,尚未加冠成年,而第四子徐懋刚刚出生,于是输粟赈灾的大事就只有大儿子与第二个儿子出来担当了。徐忞,字景南,号退庵别号梅雪;徐悆,字景州,号节庵,别号竹雪;徐應,字景高,号劲庵,别号松雪;徐懋,字景阳,号晓庵,别号松云(后出继峭岐徐伯善),徐家兄弟四人的名字号也别有雅致。徐忞、徐悆弟兄俩听从父亲的话毫不犹豫地开仓输粟,拯救灾民。“二子受命,各出粟四千斛以赈。”(《墓志铭》)而刘铉的《敕书楼赞》则说:“(景南)出粟二千石,以归有司。其弟景州亦如之。”两处记载数字似不一样,一说“各出粟四千斛”,另一说“出粟二千石”,其弟“亦如之”,其实数字是一样的。据《辞海》介绍,南宋末年改作一斛为五斗,一斗为16斤,则每斛为80斤,4000斛就是32万斤,那么弟兄俩共捐献了64万斤粮食。又,一石为十斗,一斗为16斤,一石就是160斤,每人出2000石,共为64万斤,两处记载量字不同,其实一样。梧塍徐氏一下输出64万斤粮食不要说在五百多年前的明朝,就是在今天,其贡献也确实很伟大的了!俗话说,救人一命,胜造七级浮屠。64万斤粮食能救活多少饥民?其功德无量矣!
徐家这样伟大的义举,通过江阴县官向上逐报汇报,最后明英宗下令褒奖,不仅下了圣旨,而且还派了朝廷大臣,带了随从人员,担着御酒、牵了羊,直接来到梧塍进行嘉奖。《敕书楼赞》中明确地记载了这件事:“天子嘉之,差大行(官名,掌接待宾客的事情,这里指特派的专门官员)持敕旌其义。赐以羊酒,复其家。”其敕书(即圣旨)内容是,“直隶常州府江阴义民徐景南,国家施仁义,养民为首,尔能出谷二千石用助赈济。有司以闻,朕用嘉之。今谴员赍敕谕尔劳。以羊酒旌为义民。——正统五年(1440)七月初十日。”(《梧塍徐氏宗谱》卷首(上)P70)家谱所记应是确实可信的了。不过这里要说明一点的是只写有“徐景南”一人,其实,皇上圣旨,是正儿八经的,一家以长者为代表加以表彰也是情理之中的事。
徐家得“朝廷嘉锡之如此,诚非常之遇也。”(《敕书楼赞》),面对这样的殊荣,一是为了珍藏圣旨,二是将此殊荣传示子孙,于是,在正统五年(1440)开始动工,特地建造了一座楼,用来珍藏圣旨,命名为“敕书楼”。正统六年(1441)春天,徐景南上京向皇上谢恩,顺便与翰林院修撰张益(字士谦)一起去拜访了礼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、泰和(即今江西省泰和县)人王直为之写了一篇纪念性文章《敕书楼赞》。此文写于正统辛酉(六年,1441)岁,三月既望(即三月十六)。
关于徐家输粟赈灾的事,其中还有一个问题,值得考证一下:徐家输粟的时间研究是那一年?上文我认为是“正统四年(1439)”而陈敬宗写的《墓志铭》说:“正统辛酉岁大饥。”正统辛酉为正统六年(1441)。个人认为陈说是错误的。其一是据家谱所载皇上下圣旨的时间是“正统五年(1440)七月初十日”,从这两者的时间可以看出,皇上圣旨比徐家输粟早了一年,没有先有圣旨褒奖,后有输粟行动的事,这显然是错误的。而且,王直所写的《敕书楼赞》也在正统辛酉(正统六年1441)三月十六日,那未,造楼还要时间,上京谢恩、拜访恳请王直写作还要时间,那输粟的事一定不在“正统辛酉”而是在其前了。
其二、陈说:“岁大饥”,因此皇上下诏书,劝天下士绅,富民捐钱粮赈灾,可见这“大饥”不是一般的“大饥”了,它给百姓带来的灾难程度相当严重,要解决此难题,国家也深感困难,如果一般的饥荒,皇上或地方能够解决的也不用下诏书了。这样的大灾难,史书一定会有所记载。一般说来,从当时的科学水准或是理政能力以及生产力水平来看,全国遭灾是常事。但是大灾相对来说还是较少的。查明朝通史记载,正统四年(1439)的水灾之大,惊动皇上,皇上还特意“祭告天地”,正统五年(1440)的记载是“冬十一月壬寅,赈浙江饥,壬子免苏松常镇湖水灾税粮。”这年的灾害似乎也很大,它涉及面也很广,苏州府,松江府,常州府,镇江府,湖州府,太湖流域的五府都遭了灾,但它与正统六年的京畿水灾相比还是不及的,而且其影响力也远远不及京畿地区的,政府的措施也只是“赈饥”、“免税”而已,而京畿遭灾后,皇上都行动起来“祭告天地”了。
再说从开仓到下圣旨褒奖也很费时间和周折的,先说输粟64万斤粮食也不是十天半月就可完毕的。就徐家而言,虽然富足有余,但他很费心机,一般要到秋收后田租收齐后才陆续装运。再说褒奖,一般的过程是要将所褒奖之事由知县上报知府,知府上报学政大人,学政再直接上报礼部,礼部拟旨上报皇上准许然后才能下行。而且当时的江苏学政衙署尚未迁来江阴,还在应天府(明万历四十二年(1614)才从应天迁来江阴的),这一过程也要花费很多时间。由此看来,正统四年(1439)输粟,正统五年(1440)七月初十日下圣旨褒奖,正统六年(1441)“敕书楼”建造完工而写赞文是合情合理的事。
陈文为什么会出现此错误呢?陈的《墓志铭》写于徐麒殓葬的正统十二年(1447)十二月,也就是说陈写此文时离徐家输粟起码要相差8年多时间,很有可能他写此文时,已看到王直于正统六年(1441)三月写的《敕书楼赞》,于是就将“正统六年”误认为输粟时间了!
徐麒父子在国家遭殃,人民受灾之时,毫不犹豫地捐粮救灾的优良传统一直传承到徐霞客母子这一代。在他们父子三人捐粮185年后的天启四年(1624),江阴一带也遭受了水旱之灾,农业歉收,米价上涨,农民挨饿,这时,徐母要求儿子徐霞客也要像老祖宗徐本中一样开仓散粮,拯救灾民。徐霞客所从母命不仅开仓散粮,还减免自家佃农的租粮,以救活那些受饥饿的农民。这件事是陈继儒在《豫庵徐公配王孺人传》中是这样记载的:“甲子(天启四年,1624)岁恶,粟价翔踊。孺人命弘祖蠲数十石以活饿人,曰:‘有本中徵君故事在。’”“有本中徵君故事在。”这句话就是指的徐麒当年捐粮救灾的事情。事过185年,徐家后人还不忘其事,不仅说明他的影响之大,同时也说明,每当百姓有难而开仓赈粮的美德确实是梧塍徐氏的家风所在!